1 公告基本信息
(资料图)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
关指标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
润(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
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
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
民币元)
华夏恒慧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恒慧一年定开债券
004639
2020年4月17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恒慧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恒慧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3年6月15日
1.0457
94,397,966.91
18,879,593.39
0.100
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的第2次分红
注:根据《华夏恒慧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3年6月21日
2023年6月21日
2023年6月26日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
定日为2023年6月21日,该部分基金份额将于2023年6月2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
账户,投资者可自2023年6月27日起查询、赎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
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6月2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本基金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本基金本次开放期自2023年6月19日起至2023年7月18日(含当日),投资者在开放期间可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如开放期安排发生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分别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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